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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山惠民村镇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| |
日期:2020-03-03 11:31:19 | 打印 |
尊敬的客户: 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19〕第30号》的要求,我行将于2020年3月1日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转换范围 本次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: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“央行贷款基准利率”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(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)。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。 二、转换时间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开始,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。为保障您的权益,请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及时申请办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。 三、转换规则 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基于“央行贷款基准利率”定价转换为以“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”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(加点可为负值),加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,可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;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,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。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,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。 四、转换渠道 我行客户可联系原贷款客户经理,查询您的存量贷款业务明细,并就需转换定价基准的业务与我行协商具体转换条款。 如您有任何疑问,可致电我行0555-2580707客服电话,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。 特此公告。
含山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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